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房产公开招租公告(打字复印项目) (第1次)(20251030)
2025-10-30 09:57 于恩浩  商务办 审核人:   (浏览次数)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房产公开招租公告(打字复印项目

(第1次)(20251030

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房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和《东北大学房产公开招租办法》的相关要求,合我校房产出租的实际需求,对以下房产开展公开招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产的坐落、需求、底价、出租期限及招租方式等信息如下:

序号

房产名称

房产坐落

分区及房间号

面积(㎡)

房产出租底价(元/年)

保证金(元)

报名诚意金(元)

招租需求

出租期限

招租方式

联系人及方式

1

学生二食堂(部分)

工学馆东侧文印业务用平房

20

36500

按招租成交价的10%收取

3700

打字复印业务

3年,2026.1.18-2029.1.17

公开竞价

承办部门:后勤管理处

地址: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人文楼101室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方式:0335-8056621

二、承租人资格及要求

1.承租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有打字、复印相关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等),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

2.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本次招租的房屋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所有的公用房产,场地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所有的土地,如遇政府行为改造和迁移、学校规划的扩建及征用相关事项以及房屋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迁移或撤出,合同随即变更或终止。

4.房屋的一切情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务必于报名前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房屋之现状及瑕疵。参加公开招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并认可所招租房屋的品质及瑕疵等一切情况,我方不保证所招租房屋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前谨慎考虑。

5.承租人在租用房屋期间须严格遵守报名时所持的营业执照中包含的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如在租期内更改营业项目或范围,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终止,房屋将重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原承租方纳入失信承租人管理。

6.承租人打印复印业务单价定价不得高于以下标准:

①A4纸张黑白打印复印单面0.15元/张、双面0.2元/张。

②A4纸张彩色打印复印单面1元/张、双面2元/张。

③量大(30张及以上)从优。

7.为避免垄断,本项目谢绝校内同类业务供应商报名(原租户除外)。

三、租金、保证金、报名诚意金、水电费和其他费用支付

⒈租金和保证金支付。本次公开招租的房产采用上打租年付的方式,即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付清第一年租金,并按照约定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之后每年须严格按照约定日期交纳租金。如不按约定交纳租金,合同自动终止,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将视该租户为失信租户,不再享有以后年度的房屋公开招租报名权。

⒉水电费和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的通讯费、电费、水费、采暖费等。例如:租赁期间房屋水、电费、取暖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根据秦皇岛市水、电费、取暖费等收费标准和实际情况,完全由承租人负责支付,不得拖延或拒绝。其中取暖于每年11月4日前交纳至甲方(如配备)经营期间发生的管理费、有偿服务费、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⒊报名诚意金支付。报名承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有效结算账户将报名诚意金汇入学校指定账户,非有效结算账户汇入款项不予承认,没有汇入报名诚意金的,无参与竞租资格。(有效结算账户指:承租企业单位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对公结算账户或个体工商户法定经营者本人银行账户)。招租活动结束后,未成交承租人的报名诚意金十日之内无息退回至原汇款账户。成交承租人的报名诚意金直接抵交相应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成交承租人无故退出的,报名诚意金不予退回。

4.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号:13050163560800001999

开户银行联行号:105126000082

四、装修要求

承租如因经营需要对店铺进行改造、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改造、装修方案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招租人审批,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2)改造、装修必须符合学校统一规划和设计要求,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校容校貌。门前广告牌匾应遵守秦皇岛市及招租人的相关规范规定。

3)房屋内部改造装修、设施配备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得私自侵占房屋以外用地,服从招租人对房屋及周边环境的管理,否则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

1.承租人包干负责本经营项目相关的卫生、管理、安全等工作。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店内的布置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与学校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书或责任书。

2.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印刷业管理条例》等行业规定,不得承印非法材料;不得私自留存和售卖顾客所印制的材料。

3.承租人应取得并公示与开展经营有关的有效证照不得违法经营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转租给他人经营。

4.承租人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薄利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学校、师生及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遵守其相关规定。

5.承租人经营操作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经营环境卫生应达到合格及以上,所售商品或所使用原材料应由正规渠道采购,质量合格并在保质期内,设施设备应质量合格、安全适用、自行维护,安装/拆卸时不得破坏建筑结构。

6.承租人经营应明码标价,不得拒收现金。承租人应先服务、后收费,不得以储值优惠、会员卡办理等理由提前预收服务费用。承租人应公示营业时间。

7.承租人应自觉遵守招租人校园秩序,不得播放高分贝噪声营业活动仅限指定区域内进行,不得在室外堆放杂物,不得户外经营,遵守门前“五包”应合理使用招租人房产及各项设施设备,不得使用该房产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得在该房产内烹饪加工食物(包括自用及对外出售)、动明火、娱乐、排烟污染环境未经招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8.承租人应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专职负责管理该项目运营。所有工作人员应无犯罪记录,着规范工装从事经营活动。身体皮肤露出部分,应无大面积纹身、花臂等,无不良嗜好、不雅举止、不当言辞。承租人人员应向招租人报备,遵守招租人进出校门、一卡通权限、校园通报备等管理规定。

9.承租人车辆应在指定停车场(处)停放,严禁非非工作用途机动车、电动车校内充电。与经营有关的临时入校车辆,可就近停靠、事毕即走,但不得妨碍通行。

10.承租人及其所有工作人员与我校无隶属关系承租期间,承租方应最大限度保证承租房屋内的各项的安全事宜,做好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防火、防盗等在内的各类事故预防工作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店内的布置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接受招租人及主管部门监督和管理。承租期间所发生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如出现火灾、被盗、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

11.承租期满,店面装修产权归招租人,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承租人投资的设备等按照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并同承租方所有人员一起在规定日期内撤离。

六、报名须知

⒈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单位,须由法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并签订《报名确认承诺书》,逾期视为弃权。

⒉办理报名时,单位须凭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公章以及《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办理(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另如为原租户申请本次招租,还须携带最后一期的交费发票(复印件)或交费证明材料以证明原租户为交费信用合格租户,否则不接受报名。

⒊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报名成功,将视为已充分了解以上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并认可和遵守本次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一经获得承租资格将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并严格履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相关安全协议。

⒋报名时间:20251030日至202511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⒌公开竞价工作根据报价最高的原则,从候选的合格承租人中确定成交承租人于报名截止日后尽快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报名单位。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后勤管理处    

2025年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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